杭州市邦諾實業有限公司
杭州市下城區中諸葛路81號
Mobi:13588481818
Tel:0571-85364656 Fax:0571-85364656
Email:bangnuo.com@163.com
新京報壹貳月壹○日報道 海澱區貳肆家卡拉 OK使用樂曲沒有繳費,被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治理協會訴至法院,向貳肆家卡拉 OK索賠貳○萬元/家。昨日,海澱法院審理此案時,卡拉 OK代辦代理人提出每間房天天支付貳分錢使用費,遭到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拒絕。
作為我國唯逐壹家音像著作權集體治理組織,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起訴貳肆家卡拉 OK,稱每家都使用了約伍○首樂曲,向每家卡拉 OK索賠貳○萬元。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稱,貳○○陸年,國家版權局發出公告,明確告知卡拉 OK行業要交付著作權使用費,劃定收費尺度為天天每包間壹貳元。壹玖玖壹年著作權法宣布後,卡拉 OK就應該為使用樂曲繳費,但卡拉 OK從沒有繳過有 關用度,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與他們多次談判效果不佳。討要貳○萬元是考慮了卡拉 OK的經營規模和收入事 態,並但願能夠警示其他卡拉 OK。
而卡拉 OK代辦代理人敘述,他們不是不繳使用費,而是就使用費的尺度無法達成壹致。卡拉 OK的曲庫是由KTV軟硬件產品供給商贈予的,曲庫中有數萬首曲子,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的僅有伍○首,根據國家版權局劃定的壹貳元上限,天天每間房應支付貳分錢使用費。且貳肆家卡拉 OK處於不同的區域,經營規模、開業時間都不相同,同壹索賠貳○萬元不公道。
卡拉 OK代辦代理人稱,卡拉 OK使用費尺度的制定,應該有讓他們參加的聽證會。並以為,使用費應由全國貳○○萬家卡拉 OK分攤。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