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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不缴版权费将遭起诉

  昨天晚上,中国音像协会驻深圳办事处负责人邓先生告诉记者。他说,音像协会已经着手对拒不支付版权费的歌厅进行取证,很快就会对它们采取法律行动。

版权收费已“遍地开花”

深圳卡拉OK版权收费起始于去年5月20日。当天,20多家深圳歌厅成为首批按照国家版权局规定的卡拉OK版权费标准(每天12元/包间)缴费的KTV企业。昨天,邓先生表示,截至2008年元旦,与音协签约缴纳版权费的深圳歌厅,在去年5月20多家的基础上,“已经翻了好几番”了。但是他以未到时机为由,拒绝透露具体数字。

音像协会不肯谈判

多家歌厅经营者昨天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由行业协会出面进行集体谈判,以求得一个更为实惠的价格。在深圳KTV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罗湖区、福田区歌舞娱乐业协会负责人昨天告诉记者,去年一年中,他们多次致函中国音像协会,要求就收费问题进行协调。但是,始终没有得到回应。

对此,邓先生对记者说,中国音像协会的在KTV版权收费方面的方针是:谁侵权就做谁的工作。“用了MTV和音乐作品而没有缴费的,是各地的歌厅,而不是行业协会。”邓先生称,音像协会去年以来忙于向歌厅宣讲政策、法规,与愿意缴费的歌厅签约,没有精力与行业协会进行集体谈判。

不缴费的歌厅将遭起诉

虽然缴费歌厅已经“翻了好几番”,但是在深圳500多家歌厅中,它们仍然只占一小部分。对此,邓先生昨天告诉记者,中国音像协会驻深办事处2008年的工作重点是:对拒不按照国家版权局规定的标准缴纳KTV版权费的歌厅采取法律行动。目前,他们已经基本做好了调查取证工作,不久将对一些拒绝签署缴费协议的、社会影响较大的歌厅提起诉讼。“我们在长沙、昆明已经起诉了一些歌厅,估计深圳的起诉工作将很快进行。”邓先生说。来源:晶报

最后编辑时间:2008-1-6 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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