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5月以來,深圳、上海、廣州等多個城市都上演了“卡拉OK版權費之爭”,KTV歌廳紛紛質疑中國音像協會的收費資格和收費方式。本報曾于去年5月25日、5月28日和7月5日相繼刊登《中國音像協會有資格收費嗎?》、《交了版權費照樣將成被告?》、《卡拉OK版權收費僵局有望破冰》,對此事進行詳細報道。日前,有消息稱,由文化部推出的“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將按歌曲播放次數收版權費,這一模式初步得到深圳KTV歌廳的認同。
主動發函溝通未獲回應
“只要收費主體合法,收費標準合理,我們愿意交納卡拉OK版權費。”深圳市福田區娛樂行業協會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再次重申了這一觀點。此前,中國音像協會制定的基本收費標準(12元/包房/天)遠遠高于港臺地區,給企業帶來的負擔比較重。而英國、日本等地著作權管理組織的卡拉OK版權收費標準都考慮到了不同卡拉OK經營者的實際經營狀況,按照多元標準進行合理收費。在這樣的背景下,福田區娛樂行業協會的50家會員單位成立了談判小組,他們希望能針對收費標準等問題與中國音像協會進行理性對話。
前不久,福田區娛樂行業協會又主動給中國音像協會發函,闡述了三個觀點:一是希望由具有合法收費主體的組織來收版權費;二是“12元/包房/天”的收費標準太高,應通過協商建立具體收費標準;三是希望通過談判來解決問題。但直到昨天,福田區娛樂行業協會仍沒有收到中國音像協會的回復。昨天下午,記者撥通中國音像協會新聞發言人馮全甫的手機,他說已經離開該協會,無法發表任何意見。記者隨后又致電該協會公共事務部,其負責人說對這封來函沒有印象。電話中,她仍強調“誰授權,誰就有收費資格”,而在收費標準上該協會目前仍按照“12元/包房/天”來收齲
KTV是否漲價還需觀望
卡拉OK版權費之爭陷入僵局已有數月,由文化部制定的《卡拉OK節目制作規范》日前開始實施。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新聞發言人柳士發對外表示,這是文化部首次針對卡拉OK節目制作頒布規范,將從整體上提高卡拉OK行業節目制作的質量技術水平。與此同時,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已在全國七省一區(四川、河南、云南、湖南、黑龍江、吉林、遼寧、新疆)建設“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這套系統不僅承擔政府監管的職能,還承擔公共服務的職能,同時具備按歌曲播放次數收版權費的功能,為版權收費提供了技術支持。預計這套系統將于今年在全國逐步推行。福田區娛樂行業協會從文化部了解到,該系統所收的版權費將直接轉交給權益人。
“點一次歌付一次費,這個模式是比較合理的。”昨天,深圳多家KTV歌廳表示比較認同這套系統。但當記者問到KTV是否會因此而漲價?業內人士表示,目前還不知道該系統具體的收費方式,所以大家都在觀望。如果收費標準比較高,歌廳無法承受,那只有將一部分壓力轉嫁給消費者。福田區娛樂行業協會人士建議說,點擊付費模式也不應搞“一刀切”,應該根據歌曲的新舊程度、點擊次數的多少來設定不同的收費標準。(來源:深圳新聞網) |